又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事件。 新聞稿是這樣寫的,大意就是Lamigo簽下來自Oregon State University的NCAA大學強投Luke Heimlich,中文名取為「捍力克」(題外話,其實Heimlich這個字就是大家熟知、清除呼吸道阻塞的急救法「哈姆立克法」的單字,取於發明者Henry Heimlich醫生之名),捍力克現年僅22歲,是183公分、90公斤的左投,高中是華盛頓州的明星投手,以11勝0敗,防禦0.66的成績稱霸華盛頓州,大學也是奧勒岡州大的王牌強投,2017年的大三球季投出全國最佳的0.81防禦率,2018則是15勝1敗、防禦率2.42,連續兩年都是Pac-12的最佳投手。 除了名字很有趣以外,超強身手當然是吸引眾人目光的原因,但大家更有興趣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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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個球威十足的強投,又只有22歲,為什麼沒有留在美職系統,反而要飄洋過海來臺灣討生活? 一查才發現,捍力克曾在16歲、也就是2012年時接受認罪協商,承認自己對年僅6歲的姪女有猥褻行為,並非單一犯行,被指控的另一次犯行是在2009年,當時姪女只有4歲。 根據認罪協商的內容所述,捍力克在接受認罪協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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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接受轉向輔導、接受性犯罪治療,但是他不必因此服刑,並在五年後(2017年)可以結束協商,未成年的犯罪紀錄可以封存。但那是華盛頓州的判例,由於捍力克後來在奧勒岡州大就讀,奧勒岡州的法律是,性犯罪者的前科需終生註記不得取消,而捍力克又因為一次烏龍的錯認居民程序,導致他必須重新登記註冊,所以這個原本應該被封存的身分註記才會曝光。這造成的結果,就是雖然捍力克當初接受了認罪協商,但他並沒有從這個選擇中得到釋放,2017和2018年照華盛頓州的判例,他本該成為凡人,卻因不同的法律而讓他留底,兩次報名選秀都沒有任何一個球團敢給他機會。 (以上內容節錄自 《捍力克早該結束的臺灣之旅》by文生大叔) 於是,才22歲,光看球探報告就知道絕非池中物的捍力克,就這樣飄到太平洋彼岸,以往不是沒有在中華職棒和MLB都留下足跡的投手,但即使是公認在兩地都算有成就的費古洛(Nelson Figueroa),在各種球路或是技術的球探報告上都遠不如捍力克這樣威風。 總之結論出來了,論技術和先天條件,他絕對不該是來到東亞的傭兵,本該持續在美國保有眾人的歡呼與期待,努力挑戰最高殿堂。但一加上這樣的犯罪背景,他瞬間就成了道德標準低下以至於葬送大好未來的輸家,就連飄洋過海,都必須接受永無止盡的道德審查。 這件事情也立即在各大平臺造成棒球迷們的熱烈討論,嚴詞指責球團、認為捍力克有損球團乃至於聯盟形象的聲音出現,認為MLB都曾經接納過許多犯罪球員、願意給他們一個機會的聲音也出現,有舉出中山裕章當例子,說聯盟曾開過先例的聲音,也有舉出郭修延、林志祥等人當例子,說球團的確該注重形象的聲音。 中山裕章和郭修延,的確是在案例上最接近這次捍力克事件的兩個例子。 1991年,當時還是大洋鯨隊(橫濱DeNA海灣之星隊前身)主力投手的中山裕章,因為猥褻女童案遭到神奈川警署的逮捕,引發球界各種痛批,被大洋鯨開除、被聯盟封殺後,只有中日龍給了他機會,但先從心理教授的面談、從球隊裡卑微的打擊投手開始,直到1994年才穿上中日龍的球衣。 (以上內容節錄自《涉及案件是否能回歸球場?中山裕章的懺悔之路》by 野球News 編集長) (圖片來源:截自中職) 在2002年,領到戰力外通知的中山裕章,從日本往南飛,到了臺灣尋找棒球之路的另一個出口,他來到中華職棒加盟中信鯨,成了中信鯨的主力強投,第一年就幫助中信鯨闖進總冠軍賽,但不敵尋求衛冕的兄弟象。中山裕章總計在中職待了兩年,出賽59場其中49場先發,留下25勝14敗1救援成功,防禦率2.50的佳績,更被中信鯨光榮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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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史上第一個在臺灣宣布退休、並擁有退休儀式的日本球員。 (圖片來源:截自 CPBL.tv) 郭修延則是前Lamigo的內野手,因進職棒前曾受過海軍陸戰隊的蛙人訓練而有「蛙人」外號,2013年他因為陣中內野主砲林智勝掛傷而得到出賽機會,以0.314的打擊率奪下中職24年年度新人王,但在2017年春訓期間,郭修延卻爆發爬牆入侵女子套房,疑似性侵意圖的社會事件,最終以妨礙性自主罪遭移送法辦,同時也被Lamigo球團開除。 這兩個案例和捍力克的相似之處在於,都是和猥褻有關的性侵案件,都遭到逮捕,都有判刑,球員也同樣都在中華職棒求職的經驗,但中山裕章被接受了,郭修延則否。這也讓聯盟或者Lamigo對於捍力克這個球員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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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更不同的角度。許多人的聲音希望聯盟或球團重視球員身為公眾人物,必須要重視自己的私德,但聯盟自己曾在不同的案例上使用不一樣的標準,而Lamigo球團除了郭修延的例子以外,還有近年先後惹上桃色風波的鄭承浩、陳禹勳等案例,他們也沒有在和郭修延的立場一樣,做了同樣的決定。 於是爭議就發生了。 我必須說,就像我曾經在曹錦輝或陳禹勳事件上曾說過的,我們都希望球員可以單純在球場上揮灑汗水,因此當我們發現球員私德有問題的時候,許多球迷會憤怒,會認為他們褻瀆了棒球運動,會希望他們從此被球界放逐,永遠不要再接觸我們心中神聖的棒球,這個想法固然沒有錯,但是這都是建立在「原則」上,你的原則是球員必須乾乾淨淨,所以犯錯的球員我們不應認同,但一定也有的人原則是球員只要好好打球,私德並不是他們必須要承擔的十字架。 這都合理,但如同我曾說過的,在臺灣,我們只提供了一個不合理的成長環境,我們給球員的原則就是好好練球,我們沒有給他們一個要學習把守原則的教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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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於再往上看,球團、聯盟對於道德規範的原則,也始終模糊不清。有高道德標準的「被起訴就開除」,卻也有模糊地帶的「不起訴後仍然丟了飯碗」,有這次劉玠廷領隊的「首輪身手沒有舞臺很可惜」,也有像曹錦輝那樣的「大聯盟等級卻被放逐」。 有些人的原則是希望職業球員要有高道德標準,因為你們的一舉一動都會在幾千個人面前呈現,同時棒球場是一個老少咸宜的場合,若要讓孩子對棒球懷抱著夢想,當然希望能有一個很好的模範,所以球員不只表現要出色,最好可以看到他的認真與堅持,私下若又懂得待人處事就更完美了。若照這個原則,這兩年被爆料出一堆私生活不檢點的球員有的在原球團過得好好的,有的被母隊揮棄後馬上又在其他球隊得到重用,這看起來都顯示出球團和聯盟的「沒有原則」。 有些人的原則是希望職業球員就該有舞臺,因為職業球賽畢竟是實力的舞臺,我們就是要在球場上看球員發揮那遠比我們高超數百倍的精湛球技,並藉著這些亮眼表現吸引更多的球迷、拿下更多的勝利、製造更多的商機,若照這個原則,那聯盟不時就因為捲入一些案件,不論球員最終是否被起訴,一律封殺,但又有的球員在私生活不檢點的情況下仍能全身而退,這看起來也是和這種原則相牴觸的「沒有原則」。在我看來,這次的捍力克事件,看見的事情是很負面的,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們一直都沒有建立起夠力的白紙黑字,也沒有遵守規則的民族性,捍力克到底有沒有實際犯行、當初為什麼要接受認罪協商都是其次,主要就是雖然許多聲音一直希望歸納出一個原則,用這個原則來評論捍力克來臺到底合不合理,但其實我們在很多情形下根本就不是那麼重視原則的民族。 用中山裕章的例子,就說明我們的原則是不阻擋捍力克,用郭修延的例子,就說明我們的原則是阻擋捍力克,用林志祥、中信五虎將的例子,就說明球團的原則是不會接受捍力克,用陳禹勳的例子,就說明球團的原則是會接受捍力克。 這麼輕易就找到牴觸案例的原則,哪有原則可言?聯盟接受中山裕章卻不接受捍力克,這是什麼原則? 再回到我曾經說過的,如果我們的原則是不能接受身為公眾人物的運動員人格有缺陷,那我們為什麼能接受同樣是公眾人物、甚至更有示範責任的富商、政治人物做出各種顯然有所缺陷的行為?如果我們的原則是只要公眾人物做好自己在公領域的事,就像我們認同政治人物使用權力以及富商提供經濟的公眾行為,就忽略他們在私生活的不檢點,那我們為什麼會對於藝人或運動員這類公眾人物的私生活如此斤斤計較? 光是一個中山裕章和一個郭修延,就夠讓臺灣人失去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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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類似的兩個案例,下場卻是截然不同,沒有一個原則會推演出兩個南轅北轍的結果,也就從這一段過往,就讓我們看見這麼多年來,我們來決定事情的方向,一直都不是原則,而是風向、是利益。更可怕的是,如果不重視原則、不重視邏輯,事情的走向就會變成,面對一個沒有原則的推論,卻想用無線上綱的原則去說明,最後就會得到很多荒謬的結論,比如認為進場看這樣的人打棒球,會對孩子有不良影響,請問是捍力克投球過程中會突然跑上觀眾席猥褻女童,還是曹錦輝會突然跟你的孩子報明牌? 不論中山裕章、郭修延、曹錦輝、陳峰民、何紀賢、謝佳賢、陳禹勳、郭修延、曾涉嫌假球案但未被判刑的所有人、這兩年捲入桃色風波的所有人、乃至於現在的捍力克,我沒有要說他們其實潔白無瑕,沒有說他們完全無罪、值得後輩效法,但在高聲量批評這些案例的同時,是否該想想,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能用一個正直的原則當成尺,去衡量世間的大小事情到底應該被認同或是被指責,但是在想要下定論之前,我們真的拿得出這一把名為「原則」的尺嗎?還是其實我們一直都沒有這把尺,只是拿著一把不知道叫做什麼名字的尺,就想要掩蓋我們其實沒有原則的事實? ,